特拉華州公司章程:是什麼,以及如何制定
Sep 06, 2025Arnold L.
特拉華州公司章程:是什麼,以及如何制定
特拉華州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內部規則手冊。它們定義公司如何治理、董事與高階職員如何任命與罷免、會議如何召開、紀錄如何保存,以及重大決策如何核准。雖然章程不需要向州政府申報,但它們是公司在成立後可採用的最重要文件之一。
對創業者來說,章程不只是整理文件而已。它們有助於建立明確預期、減少爭議、支持公司正式程序,並顯示企業是以真正的公司形式運作,而不是非正式安排。對特拉華州公司而言,內容完善的章程尤其重要,因為它們在保有彈性的同時,也能建立結構與問責。
什麼是公司章程?
公司章程是一套由公司採納的內部治理規則。它與公司設立證書相互配合,而公司設立證書是向特拉華州公司司提交、用以成立實體的文件。
如果公司設立證書是公司的公開基礎,那麼章程就是營運手冊。它們通常會處理以下主題:
- 股東、董事與高階職員的職責與權限
- 董事會與股東會如何召集與進行
- 表決程序與法定出席人數要求
- 董事與高階職員的任命、辭職與罷免
- 股票的發行與轉讓
- 公司紀錄與查閱權
- 利益衝突
- 賠償與責任保護
- 修訂程序
- 緊急治理條款
章程應反映特定公司的需求。小型私人公司可以保留相對簡潔的章程,而預期會有投資人、不同類別股票,或更活躍董事會的公司,則可能需要更詳細的規則。
為什麼特拉華州公司需要章程
特拉華州因其友善企業的公司法與成熟的法院制度,而被廣泛用於公司設立。即使如此,在特拉華州成立公司也不能取代內部治理文件的需要。章程具有幾項關鍵功能。
1. 它們讓決策更清楚
只有當每個人都理解誰有權行事,以及決策如何核准時,公司才能有效運作。章程界定召開會議、設定議程、達到法定出席人數,以及通過決議的流程。當公司需要核准合約、發行股份、任命高階職員,或回應其他商務事項時,這能減少混亂。
2. 它們支持公司正式程序
維持公司正式程序有助於將公司與其所有人區隔開來。這種區隔有助於支持有限責任,並維持公司的法律獨立性。章程就是這個架構的一部分。它們顯示公司有正式規則、遵循程序,並保存治理行為紀錄。
3. 它們有助於預防爭議
當預期不明確時,分歧往往就會發生。章程為公司如何運作提供基礎,有助於避免創辦人、董事與股東之間的衝突。當企業有多位所有人或計畫引進外部投資人時,章程尤其有用。
4. 它們有助於銀行往來、募資與合約簽署
銀行、投資人、交易相對方及其他第三方,在開戶、撥付資金或締結協議前,可能會要求提供公司文件。章程有助於證明公司具有有效的治理結構,以及代表公司簽署的人有相應權限。
特拉華州是否要求章程?
特拉華州法律承認章程,並允許公司採納。實務上,即使法律沒有把章程設計成複雜的申報要求,特拉華州公司幾乎都應該具備章程。
原因很簡單:沒有章程的公司,缺乏清楚的內部營運架構。雖然部分治理細節可以寫入公司設立證書或董事會決議,但章程仍是整理公司日常治理規則的核心文件。
特拉華州公司章程應包含哪些內容?
完善的章程應涵蓋公司的核心治理規則,同時避免過度僵化。具體內容取決於公司,但大多數特拉華州公司章程應處理以下範圍。
股東
股東條款應說明:
- 誰符合股東資格
- 股票如何發行與轉讓
- 股東會何時以及如何召開
- 通知如何送達
- 表決權與表決門檻
- 法定出席人數要求
- 是否允許書面同意行使股東行動
如果公司有多個類別的股票,章程應與公司設立證書及任何股東協議保持一致。
董事會
董事會條款通常包括:
- 董事人數或設定董事人數的方法
- 選舉與任期
- 辭職與罷免程序
- 空缺與新設董事席位
- 會議頻率與通知要求
- 法定出席人數與表決規則
- 董事會委員會及其權限
特拉華州公司通常高度依賴董事會行使管理權,因此這些規則應審慎起草。
高階職員
章程應列明公司的高階職員,並說明其權限。常見職位包括:
- 總裁或執行長
- 秘書
- 財務長或首席財務官
- 董事會可任命的其他職位
章程也可以描述高階職員如何選任、罷免與替補,以及他們簽署合約或管理公司紀錄的權限。
股票與公司紀錄
公司應說明股票證書或無實體股票如何處理、轉讓紀錄如何保存,以及正式帳冊與紀錄存放何處。本節也可列明股東與董事在適用法律下可查閱的公司紀錄。
利益衝突與受託義務標準
由於董事與高階職員對公司負有義務,章程通常會納入利益衝突處理程序。這些規則可能要求揭露利益衝突、對特定表決迴避,或採用特別核准程序。
賠償與責任保護
許多特拉華州公司會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納入對董事與高階職員的賠償條款。這些條款有助於吸引優秀人才,因為它們清楚說明公司可能在法律允許範圍內,補償因為服務公司而產生的法律費用或責任。
修訂與緊急條款
良好的章程應說明如何修訂,以及誰有權核准變更。此外,許多公司也會設計緊急條款,以處理關鍵領導人突然無法履職、自然災害,或其他中斷情況。
如何採納特拉華州公司章程
採納程序應符合公司的治理文件與適用的特拉華州法律。對許多公司而言,設立人或初始董事會會在成立後不久採納章程。
典型流程如下:
- 根據公司的結構與目標起草章程。
- 檢查草案是否與公司設立證書及任何股東協議一致。
- 透過適當的公司行為核准章程,例如設立人行動或董事會決議。
- 將章程採納紀錄保存在公司紀錄簿或會議紀錄本中。
- 將簽署完成的章程妥善保存於公司內部紀錄。
公司也應保留任何後續修訂的副本,以確保治理規則保持最新。
誰應該負責制定章程?
章程可以由設立人、初始董事會、公司創辦人或法律顧問起草。對新公司而言,關鍵在於確保最終文件符合實際的所有權結構、管理結構與企業長期規劃。
範本可以作為有用的起點,但不應視為一體適用的解決方案。若公司有投資人、多位創辦人、優先股,或計畫擴張,則應特別留意董事會控制、表決權、股份轉讓與會議程序等條款。
起草特拉華州公司章程的最佳做法
在準備章程時,目標應是讓文件實用、完整且具彈性。
使其與公司設立證書一致
章程不得與公司設立證書或特拉華州法律相牴觸。如果兩份文件涉及同一主題,它們必須能夠相互配合。
避免不必要的複雜化
章程應具備足夠細節以提供指引,但不應過度僵化,以免公司成長後難以遵循。應保留董事會有效管理公司的空間。
讓章程符合公司的實際營運
一家只有少數創辦人與小型董事會的新創公司,不需要與準備上市、籌資或併購的公司相同的治理架構。章程應反映你實際擁有的企業,而不是假設中的未來公司。
在重大變動後重新檢視
如果公司新增投資人、變更董事會、創設新類別股票,或發展為更複雜的結構,章程可能需要更新。定期檢視有助於避免過時條款日後造成混亂。
將簽署副本存放於公司紀錄簿
即使章程不需要向州政府申報,也應妥善存放於公司的內部紀錄中。清楚的採納與修訂紀錄,能讓公司在需要時更容易證明已妥善治理。
特拉華州公司章程具有法律約束力嗎?
是的。經適當採納後,章程就是公司的內部治理文件,對公司具有約束力。董事、高階職員與股東一般都應遵守。
不過,章程仍必須符合特拉華州法律與公司的設立證書。如果某項章程條款與具約束力的法規或公司章程條款衝突,該衝突內容可能無法執行。
常見錯誤
公司常在把章程當作形式文件而非實際治理文件時遇到問題。常見錯誤包括:
- 直接使用通用範本,卻未依公司情況調整
- 忘記使章程與公司設立證書一致
- 未列明法定出席人數或表決規則
- 未明確界定高階職員權限
- 沒有記錄採納或後續修訂
- 使用過於僵化的條款,讓公司成長時難以治理
一開始就仔細起草,可以避免日後出現這些問題。
常見問題
特拉華州公司章程需要向州政府申報嗎?
不需要。章程屬於公司內部文件,通常保存在公司紀錄中,而不是向特拉華州公司司申報。
章程和公司設立證書是一樣的嗎?
不是。公司設立證書是向州政府提交、用來成立公司的文件。章程則是規範公司成立後如何運作的內部規則。
章程一定要簽署嗎?
法律未必要求一定簽署,但這是標準做法,也有助於記錄由適當公司權責機關核准。
章程之後可以修改嗎?
可以。章程通常可以依其自身條文、公司設立證書與適用的特拉華州法律所規定的程序加以修訂。
每一家特拉華州公司都應該有章程嗎?
是的。即使是簡單公司也會受益於書面章程,因為它們能提供架構、支持公司正式程序,並降低不確定性。
結語
特拉華州公司章程是公司可採納的最重要內部文件之一。它們建立公司治理方式、釐清所有人與管理者的角色,並支持公司的法律與營運架構。
對創業者而言,目標不只是讓章程存在於紙上。真正的目標是制定清楚、一致、實用且足以隨公司成長而發揮指引作用的章程。只要起草得當,章程就能幫助特拉華州公司從第一天起穩健運作。
沒有可用的問題,請稍後再回來查看。